首页 > 党群之家 > 党委 > 正文

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作者:平顶山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时间:2016/04/05 08:04:01点击数:

各党总支: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党总支委员会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心全意为全体教职员工服务,团结坚强、科学发展的领导集体,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监督保证作用,为学校转型发展与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时间安排

各党总支于2016年3月22日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表》)。

三、党总支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党总支委员会组成一般为5 人左右,由所在单位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

四、基本程序

1.宣传动员。各党总支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提高全体党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和具体规定,使其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起草工作报告。要在广泛征求党员和基层支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地总结上一届委员会的工作,肯定成绩,找准差距;要展望未来,提出新一届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任务及实施措施。同时,要报告本党总支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3.酝酿提名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各党总支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换届选举请示与批复。各党总支向学校党委呈报关于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候选人简要情况、现有师生党员等基本情况;②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时间、地点、选举方式、大会主要议程等主要内容。请示报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审查,报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批复。

5.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按照学校党委的批复意见,各党总支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主要议程是:听取上一届党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审议和原则通过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各学院党员大会还要组织学生正式党员代表参加。学生党员代表人数按应参加党员大会的全体教职工正式党员人数的15%~20%确定。

党员大会结束后,选举结果立即报党委组织部。经党委同意后,各党总支方可进行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工作。

6.召开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党委批复意见,等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7.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①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情况和结果;②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分工情况。

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以及各委员分工,经党委批复后生效。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统一协调,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换届选举的思想准备和各项筹备工作。

2.严格程序。换届选举工作,要求严格,程序性强,各党总支一定要严格按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3.严肃纪律。保障选举人权利,遵守选举纪律。在选举中要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严禁拉票、贿选。

4.做好日常工作。各党总支委员会在新一届委员会确定之前,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为换届选举创造良好的氛围。

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

2016年2月24日

附件

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责任人

3月1日-

3月6日

1.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有关文件,进行动员。

2.总结工作,起草《工作报告》。

3.酝酿提名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4.酝酿提名党总支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各党总支

负责人

3月7日-

3月9日

1.写出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请示并于3月7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2.党委批复各党总支请示。

组织部

各党总支

负责人

3月10日

1.召开党员大会,通过《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

2.召开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各党总支

负责人

3月11日-

3月22日

1.各党总支将选举结果于3月1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2.党委批复选举结果。

组织部

各党总支

负责人

Copyright © 2013 信息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5-2077209  信息工程学院设计制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