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2. 辅导员在校学生处和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制定并实施所辖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定期向学生处和党总支以及学院其他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3. 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定期写出调查报告。
4. 经常深入学生之中,做好学生意见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学校与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
5. 培养学生骨干队伍,开展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积极向校、院团组织、学生会选拔推荐学生干部。
6. 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抓好学生班级宿舍建设和党团建设。
7.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思想教育的组织工作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8. 积极参与做好学生勤工助学、心理健康及与学生教育管理有关的各项工作。
9. 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