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为保障实验中心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校内相关规定,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实验中心消防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负责,所有师生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
二、消防设施和设备
1. 实验中心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
2. 消防设备(如灭火器、喷淋系统、消防水带等)必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随意移动或堵塞。
3. 疏散通道、门窗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堵塞。
三、火源控制
1. 禁止在实验中心内进行无关的明火燃烧活动。
2. 办公室和实验室内的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接地和定期检查。
3. 禁止擅自改装电线、插座和开关。
四、火灾防范与控制
1. 实验中心必须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 实验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进行实验。
3. 实验室内必须配备火灾报警器,如发现烟雾或火焰应立即报警并进行有效处置。
五、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1. 实验中心必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新生入校及新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签署相关安全责任书。
六、消防安全责任制
1. 实验中心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实验中心参与实验人员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及时报告消防安全隐患。
七、消防安全巡查
1. 实验中心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并记录巡查情况。
2. 消防安全巡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无法立即解决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