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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和成长导师与学生党支部协同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实施方案

作者:平顶山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时间:2017/12/27 09:44:34点击数: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和教育,提高党员培养质量,同时充分发挥学业导师和成长导师的指导和教育作用,进一步营造全员育人的氛围,切实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根据《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 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 施意见》(平学院发〔2017〕16号)和《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 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学院发〔2017〕25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实施学业导师和成长导师与学生党支部协同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协同培养和考察的主体与对象

1. 协同培养和考察的主体是我院学业导师和成长导师,对象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

2. 一名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自由选择一名(但不限一名)协同培养和考察的导师。

3. 参加协同培养的被培养对象应主动与导师联系,建立协同培养关系。

二、协同培养的主要内容

4. 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5. 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的培养和教育。

6. 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力所能及的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党组织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的主要方法之一,也是考察、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

三、协同培养的主要形式

7. 选择学业导师的被培养对象,可以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学业学习、实践实习、科学研究、创新项目等活动。

8. 选择成长导师的被培养对象,可以在成长导师的指导下帮助导师完成一定的管理工作。

9. 导师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对被培养对象的培养和教育。可以安排学生在工作场所值班等。

10. 导师应定期与被培养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具体要求参见《信息工程学院导师与学生谈心谈话制度》。

11. 给被培养对象安排工作不能占用学生上课时间,不能影响学生的学业。

四、协同培养和考察的时间安排

12. 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自被确定之日起,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学生自被接受之日起,就可以接受导师的协同培养。

13. 被培养对象每周至少与导师联系一次,或安排一次值班。

14. 协同培养每半年为一个阶段,每一阶段结束后导师对学生的培养情况进行一次鉴定,填写培养考察鉴定。

五、填写协同培养考察登记表

15. 每半年填写一次《协同培养考察登记表》,该表由被培养者和导师共同填写。

16. 被培养者每周填写一次登记表,记录一周以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17. 导师在每半年的培养阶段结束时,对被培养者的参与工作、学习教育、协助导师等情况给出鉴定意见。

六、培养和考察结果鉴定

18. 导师在对培养对象的培养和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对象的现实表现,客观、公正地给出鉴定意见。

19. 导师的鉴定意见将作为学生党支部进行党员发展的重要依据。

20. 鉴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具有组织发展一票否决权。

七、协同培养和考察的组织与管理

21. 学生党支部负责协同培养和考察的组织与管理。对每学期的协同培养进行统筹安排。

附件:信息工程学院协同培养考察登记表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7年12月

附件:

信息工程学院

导师协同培养考察登记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组织发展

□积极分子 □预备党员

被确定时间

年 月

培养人

□学业导师 □成长导师

周次

工作记录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

第五周

第六周

第七周

第八周

第九周

第十周

第十一周

第十二周

第十三周

第十四周

第十五周

第十六周

第十七周

第十八周

期末

考察

意见

(对培养对象参与工作、学习教育、协助导师等情况给出鉴定意见。鉴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具有组织发展一票否决权)

鉴定意见:

鉴定结果:□合格 □良好 □优秀 □不合格

导师签名:

注:1.此表由学生填写并保存,考察期末由培养导师填写考察意见。

2.此表填写完成后,交学生党支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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