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原则
1.申报新实验室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学科发展方向和稳定的实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任务;
2.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
3.有成熟的仪器设备选型;
4.有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有专职或兼职实验技术人员;
5.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论证办法
1.申报新建实验室需成立实验室论证小组,组长一般有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实验室上课教师、实验室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室主任等组成。具体工作有实验室主任负责。
2.论证内容包括:仪器设备数量、实验室环境的设置、仪器设备的摆放、仪器设备的选型、开设实验项目数、开设实验内容等。
3.要有校外专家或不低于三家仪器设备厂商参与论证。
4.组织三家以上仪器设备厂商进行现场演示,根据各厂家产品的演示结果确定技术参数,参数不低于三家满足。
5.根据论证情况,写出论证报告,并上交实验室管理中心。
三、论证小组职责
1.论证实验室建设的可行性。
2.论证新报实验室的发展规划。
3.论证新报实验室实验项目的开设。
4.论证新报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选型。
5.论证实验室仪器设备参数的制定。
6.论证实验室仪器设备布局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