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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9-14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认定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7〕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认定条件的学校在岗的专业课和基础课教师。

二、认定要求

(一)必备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2.从事专业与讲授课程一致或相近,讲授实践课程或指导学生大赛等。

3.近五年中有半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行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注:实践经历以人事处备案为准,如有备案外实践经历者需提供实践单位证明及相关支撑材料(在实践单位业绩成果,或实践成果已被政府、行业、企业采纳使用证明)

(二)在必备条件基础上工作成绩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组织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或评审,取得国家承认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会计师、统计师、主治医师、工程师等)。

2.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或评审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含中级)执业资格证书。

3.学术造诣高、实践能力强,取得地厅级以上行业专家库成员称号者。

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国家级前7名,省部级前5名,地厅级前3名,校级前2名),成果已被政府、行业、企业使用,达到同行业中先进水平;或为政府、行业、企业服务,横向科研经费达到3万元以上(文科减半)。

三、提交材料

1.《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1份(附件2),并提供电子版

2.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套,另附材料目录1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每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字样,并写明申报人姓名、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四、申报流程

1.各教学单位成立“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申报人员(行政人员需通过教学单位申报)提交的申报表及支撑材料进行初审。

2.通过初审的人员由教学单位填写《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电子版),连同申报表、支撑材料提交人事处。

五、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21年9月18日下午5:00之前。

报送地点:办公楼620室

联系人:王晓倩 王俊鹏

联系电话:2657026 2657617

邮箱:pdsuszk@163.com

人事处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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