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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06﹞29号)

作者:时间:2019/11/28 10:58:38点击数: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确保正常教学秩序,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检查的组织管理

学校实行三级教学检查管理体制教务处院系(部)、教研室三级是教学检查的主要机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所有任课教师的初步教学检查工作,并对任课教师提出意见和建议。教学院系(部)在教研室检查的基础上,由分管教学领导负责检查所有在本单位上课教师的教学工作,并定期反馈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教学检查制度、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教务处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学检查的总体方案,在院系(部)检查的基础上,组织督导组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的最终结果通报各单位。教学检查的结果与教学质量管理奖挂钩。教务处将根据教学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教学检查制度。

二、教学检查的具体实施办法

教学检查时间

每学期进行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三次教学检查。学期初检查在开学后第1-3周进行。学期中检查在第8-11周进行。学期末检查在期末考试开始前两周进行。

㈡教学检查内容

按照《平顶山学院教学工作规范》有关要求,开展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1.学期初主要检查院系(部)教学工作安排情况、教师教学文件(教学进度表、教案、教材、教辅材料等)、实验教学准备情况等(表1)。

2.学期中主要检查院系(部)教学工作落实情况、教师教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辅导答疑及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含实验报告)等(表2)。

3.学期末主要检查院系(部)教学工作完成情况、教师教学进度完成情况、辅导答疑及作业布置批改情况、期末考试形式及试卷分析材料(此项在考试结束后检查)等(表3)。

4.除表中所列检查内容外,教务处还将对各单位教学准备情况、教学工作安排、教研活动安排、教学工作落实情况、考试组织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㈢教学检查办法

1.各院系(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开学第一周完成在本单位上课的所有教师的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表1),第8-9周完成在本单位上课的所有教师的学期中教学检查(表2),在考试前两周,完成对在本单位上课的所有教师的学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表3),并将检查结果填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表格中,由被检查教师签字,汇总盖章后存档。

2.教务处在各院系(部)检查的基础上,按教学检查的时间安排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报各单位。

3.除规定的教学检查时间外,教务处将组织督导人员对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及教师教学情况做不定期检查。

4.对于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根据相关管理制度给予处理。

㈣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平顶山学院学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

附表2:平顶山学院学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

附表3:平顶山学院学期末教学检查统计表

 

 

 

 

 

 

 

 

 

 

 

 

 

 

 

平顶山学院学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

单位名称

    

授课

专业

授课

班级

课程名称

周学

时数

教学大纲

教学

进度

教案

教材

选用

教辅

材料

综合

评价

被检查人

(签名)

 

 

 

 

 

 

 

 

 

 

 

 

 

 

 

 

 

 

 

 

 

 

 

 

 

 

 

 

 

 

 

 

 

 

 

 

 

 

 

 

 

 

 

 

 

 

 

 

 

 

 

 

 

 

 

 

 

 

 

 

 

 

 

 

 

 

 

 

 

 

 

 

 

 

 

 

 

 

 

 

 

 

 

 

 

 

 

 

 

 

 

 

 

 

 

 

 

 

 

 

 

 

 

 

 

 

 

 

 

 

 

 

 

 

 

 

 

 

 

 

 

 

 

 

 

 

 

 

 

 

 

 

 

 

 

 

 

 

 

 

 

 

 

 

 

 

 

 

 

 

 

 

 

 

 

 

 

 

 

 

 

 

 

 

 

 

 

 

 

 

 

 

 

 

 

 

 

 

 

 

 

 

 

 

 

 

 

 

 

 

 

 

 

 

 

 

 

 

 

 

 

 

 

 

 

 

 

 

 

 

 

 

 

 

 

 

 

 

 

 

 

 

 

 

 

 

 

 

 

 

 

 

 

 

 

 

 

 

 

 

 

 

 

 

 

 

 

备注: 1、由各单位负责检查在本单位上课教师的教学文件,检查结果需被检查人签名,单位盖章存档。

2、教务处在各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抽查,

3、综合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凡有一项不符合《平顶山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即不合格。

平顶山学院学期中教学检查统计表

单位名称

 

 

授课

班级

课程名称

学时

教学进度

教案

辅导

答疑

作业

批改

综合

评价

被检查人

(签名)

 

 

 

 

 

 

 

 

 

 

 

 

 

 

 

 

 

 

 

 

 

 

 

 

 

 

 

 

 

 

 

 

 

 

 

 

 

 

 

 

 

 

 

 

 

 

 

 

 

 

 

 

 

 

 

 

 

 

 

 

 

 

 

 

 

 

 

 

 

 

 

 

 

 

 

 

 

 

 

 

 

 

 

 

 

 

 

 

 

 

 

 

 

 

 

 

 

 

 

 

 

 

 

 

 

 

 

 

 

 

 

 

 

 

 

 

 

 

 

 

 

 

 

 

 

 

 

 

 

 

 

 

 

 

 

 

 

 

 

 

 

 

 

 

 

 

 

 

 

 

 

 

 

 

 

 

 

 

 

 

 

 

 

 

 

 

 

 

 

 

 

 

 

 

 

 

 

 

 

 

 

 

 

 

 

 

 

 

 

 

 

 

 

 

 

 

 

 

 

 

 

 

 

 

 

 

 

 

 

 

 

 

 

 

 

 

 

 

 

 

 

 

 

 

 

 

 

 

 

 

 

 

 

 

 

 

 

 

 

 

备注:1、由各单位负责检查在本单位上课教师的教学文件,检查结果需被检查人签名,单位盖章存档。

      2、教务处在各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教师进行抽查,

3、综合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凡有一项不符合《平顶山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即不合格。 

平顶山学院学期末教学检查统计表

单位名称

授课

专业

授课

班级

课程名称

学时

教学进度

教案

辅导

答疑

作业

批改

考试

形式

试卷

分析

综合评价

被检查人(签名)

 

 

 

 

 

 

 

 

 

 

 

 

 

 

 

 

 

 

 

 

 

 

 

 

 

 

 

 

 

 

 

 

 

 

 

 

 

 

 

 

 

 

 

 

 

 

 

 

 

 

 

 

 

 

 

 

 

 

 

 

 

 

 

 

 

 

 

 

 

 

 

 

 

 

 

 

 

 

 

 

 

 

 

 

 

 

 

 

 

 

 

 

 

 

 

 

 

 

 

 

 

 

 

 

 

 

 

 

 

 

 

 

 

 

 

 

 

 

 

 

 

 

 

 

 

 

 

 

 

 

 

 

 

 

 

 

 

 

 

 

 

 

 

 

 

 

 

 

 

 

 

 

 

 

 

 

 

 

 

 

 

 

 

 

 

 

 

 

 

 

 

 

 

 

 

 

 

 

 

 

 

 

 

 

 

 

 

 

 

 

 

 

 

 

 

 

 

 

 

 

 

 

 

 

 

 

 

 

 

 

 

 

 

 

 

 

 

 

 

 

 

 

 

 

 

 

 

 

 

 

 

 

 

 

 

 

 

 

 

 

 

 

 

 

 

 

 

 

 

 

 

 

备注:1、由各单位负责检查在本单位上课教师的教学文件,检查结果需被检查人签名,单位盖章存档。

2、教务处在各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教师进行抽查,

3、综合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凡有一项不符合《平顶山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即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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