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对教师课堂教学实行三级听课检查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校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听课制
主管教学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他校级领导结合实际深入课堂进行听课,教务处相关人员不少于5学时。其职能是:
㈠深入课堂、实验室、实习现场等教学第一线,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了解。
㈡了解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㈢督促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㈣参与教学检查、教学改革等相关教学活动,为学校教学改革提出建设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院系(部)领导及教研室主任听课制
各院系(部)主管教学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5学时,其他领导不少于4学时,教研室主任由院系(部)确定听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5学时。其职能是:
㈠全面了解本单位课堂教学状况,推广教学改革成果,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㈡了解教学进度的落实情况,掌握教学动态。
㈢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㈣协调教学各环节的问题,避免发生教学事故。
三、教师听课制
教师间的相互听课,是学习借鉴他人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形成良好学风和教风的有效途径。教师听课时数要求每学期不少于2学时。教师每学期听课制,将列入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在教师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或申请教学质量有关奖项时作为参考指标。教师听课分为指导性听课和观摩性听课。
㈠指导性听课:是高一级职称教师对低一级职称教师的教学指导性听课,或学科组资历高的教师对资历低的教师的指导性听课。
㈡观摩性听课:是教研室的青年教师主动到高资历教师课堂听课的学习性听课。
四、听课人员应认真填写《平顶山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评议表》,并归档备查。
平顶山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评议表
专业 级 班 |
听课时间 年 月 日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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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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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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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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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题目或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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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课 内 容 要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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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堂 评 议 |
评价项目 |
具体内容 |
标准分 |
评估分 |
教学态度(15分) |
1、备课认真、充分、讲课认真,责任心强,态度端正。 2、治学严谨,注重师德修养、为人师表。 3、言行严谨,举止端庄,衣冠整洁,服饰得体。 |
5 6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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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40分) |
1、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实际,精心组织教学内容。 2、基本概念和理论讲授清楚,重点、难点突出。 3、与教学计划吻合,无明显偏差。 4、无常识性、专业性错误;注重所教课程的育人功能。 5、融汇丰富的专业知识授课,反映学科新进展。 |
8 8 8 8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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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 (30分) |
1、教书育人,注重创新意识的培养。 2、授课层次清晰,条理性、逻辑性强。 3、善于应用先进教学手段,理论联系实际,讲授生动。 4、富于启发性,在轻松氛围中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
8 10 8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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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力 (15分) |
1、善于组织教学,讲求教学艺术。 2、注重教与学的互动关系,充分调动学生的课堂积极性。 3、普通话标准,语言简洁流畅,表达准确 。 4、板书设计合理规范。 |
2 5 5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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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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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和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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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部): 听课人: 听课时间: 年 月 日